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引导当事人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