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宪法 发布日期:2018-03-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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