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八十八条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 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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