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宪法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