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未分类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未分类 第八条 船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港务监督有权在一定期间内禁止其出港或令其停航、改航、返航: 一、处于不适航状态;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规章; 三、发生海损事故; 四、未缴付应承担的款项,又未提供适当担保者; 五、其它需要禁止航行的情况。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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