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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