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