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