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