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