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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