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