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国家机关不履行本法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