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