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七章 期货结算机构

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七章 期货结算机构 第九十七条 本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适用于独立的期货结算机构和经批准从事期货交易结算、交割业务的证券结算机构。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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