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二章 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 · 第二节 期货交易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二章 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 第二节 期货交易 第二十一条 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进行程序化交易的,应当符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向期货交易场所报告,不得影响期货交易场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