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五章 期货经营机构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五章 期货经营机构 第六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期货”字样,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