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6-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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