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条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或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不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要求的技术标准的作业设备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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