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二章 气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二章 气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第十一条 国家依法保护气象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
气象设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气象设施正常运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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