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章 处罚程序 · 第三节 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三节 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