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章 处罚程序 · 第二节 决定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二节 决定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