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章 处罚程序 · 第一节 调查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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