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