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三章 形式和范围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三章 形式和范围 第二十三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