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