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四章 航行、停泊、作业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四章 航行、停泊、作业 第五十条 海上施工作业或者水上水下活动结束后,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消除可能妨碍海上交通安全的隐患。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