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序言 ·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序言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九十二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参照原在澳门实行的办法,作出有关当地和外来的律师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执业的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1993-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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