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五章 澳门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五章 澳门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 第二十一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执法人员依法拘捕的涉嫌犯罪的人员,查明是澳门驻军人员的,应当移交澳门驻军羁押。被羁押的人员所涉及的案件,依照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法律 发布日期:1999-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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