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二章 澳门驻军的职责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二章 澳门驻军的职责 第六条 澳门驻军履行下列防务职责:
(一)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安全;
(二)担负防卫勤务;
(三)管理军事设施;
(四)承办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
(一)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安全;
(二)担负防卫勤务;
(三)管理军事设施;
(四)承办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