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三十五条 煤矿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煤矿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企业行政方面拒不处理的,工会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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