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 第十八条 煤矿建设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
煤矿建设应当贯彻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
地方人民政府对煤矿建设依法使用土地和迁移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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