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七十三条 组织事故调查的部门应当将事故调查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事故责任单位应当依法落实整改措施,预防同类事故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事故责任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3-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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