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章 电力供应与使用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章 电力供应与使用 第三十二条 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