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二章 电力建设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二章 电力建设 第十六条 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依法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
电力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地方人民政府对电力事业依法使用土地和迁移居民,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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