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三章 电影发行、放映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三章 电影发行、放映 第三十一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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