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从事电影活动,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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