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十章 附 则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十章 附 则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精液、胚胎、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本法所称种畜禽,是指经过选育、具有种用价值、适于繁殖后代的畜禽及其卵子(蛋)、精液、胚胎等。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