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实现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 监察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