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第二章 救助对象和措施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2026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二章 救助对象和措施 第三十四条 国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等。 法律 发布日期:2026-04-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