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章 汇票 · 第一节 出票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章 汇票 第一节 出票 第二十六条 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04-08-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