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章 汇票 · 第四节 保证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章 汇票 第四节 保证 第五十条 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04-08-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