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
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 (2026年8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 第六十三条 国家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提高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的水平,科学精准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的监督。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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