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率表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