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