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十九条 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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