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第四条 吨税按照船舶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征收。应税船舶负责人在每次申报纳税时,可以按照《吨税税目税率表》选择申领一种期限的吨税执照。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