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