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六十一条 国家对生产、使用列入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推广目录的需要支持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实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国家通过财政补贴支持节能照明器具等节能产品的推广和使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