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